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郡防御判官创作背景

出自《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郡防御判官》,作者杜甫

鉴赏全文

此诗作于唐肃宗至德二载(757年)冬,杜甫时任左拾遗。当时安史之乱尚未平息,杜甫送友人韦十六赴同谷郡担任防御判官,同谷是军事要地,控扼西北边陲。诗中既表达了送别之情,又反映了战乱时期的忧国忧民之思。

作者简介

杜甫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

古诗 1612名句 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