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尚书郎出为滁州刺史知识点

出自《自尚书郎出为滁州刺史》,作者韦应物

鉴赏全文

1. 唐代官员迁转制度:尚书郎属清要京官,刺史为地方要职,外放蕴含政治考量

2. 符节制度:唐代刺史持铜鱼符赴任,诗中"符竹"为文学化表达

3. 隼旟的文化内涵:《周礼》载"鸟隼为旟",唐代三品以上官员可用

4. 韦应物诗歌风格:由早期绮丽转向中晚年简淡,此诗体现过渡特征

作者简介

韦应物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古诗 651名句 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