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古诗注解

出自《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作者白居易

鉴赏全文

  • 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指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即"甘露之变"发生日。
  • 白首同归:典出《晋书·潘岳传》,指同时赴死。此处指宰相王涯等朝臣被宦官诛杀。
  • 素琴:用嵇康临刑索琴弹奏《广陵散》之典,喻贤臣遇害时的悲壮场景。
  • 黄犬:用李斯临刑忆牵黄犬出猎之典,表达对自由生活的眷恋与追悔。
  • 麒麟脯、龙醢:以祥瑞神兽遭屠戮喻贤才遇害,醢(hǎi)指肉酱。
  • 曳尾龟:典出《庄子·秋水》,喻弃官归隐、保全天性的生活态度。

作者简介

白居易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河南郑州新郑人,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祖籍山西、陕西、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葬于洛阳。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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