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到郡斋仅经旬日方专公务未及宴游偷闲…仍呈吴中诸客创作背景

出自《自到郡斋仅经旬日方专公务未及宴游偷闲…仍呈吴中诸客》,作者白居易

鉴赏全文

这首诗创作于唐朝唐穆宗时期,公元822年,白居易被任命为苏州刺史。刚到任十天,他专注于处理公务,无暇游玩,在偷闲之余写下此诗,呈送给吴中(今江苏苏州一带)的朋友们。诗中反映了白居易作为地方官的责任感、自谦态度以及对民生疾苦的关心,体现了他勤政爱民的为官理念。

作者简介

白居易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河南郑州新郑人,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祖籍山西、陕西、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葬于洛阳。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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