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后狂言,酬赠萧、殷二协律创作背景

出自《醉后狂言,酬赠萧、殷二协律》,作者白居易

鉴赏全文

此诗创作于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期间(唐穆宗长庆二年至四年,公元822-824年)。当时白居易因直言进谏,在朝中受到排挤,后外放为地方官,先任杭州刺史,后任苏州刺史。在杭州任上,他关心民生疾苦,积极兴修水利(如疏浚西湖、修建白堤)、改善民生,但也目睹了客居杭州的文人(如萧、殷二位协律郎)生活困顿的景象——二人虽有才华,却因官职低微、境遇漂泊,寒冬中仍衣食匮乏。白居易出于对友人的同情与自身作为地方官的责任感,不仅赠予二人皮衣以解燃眉之急,更借诗抒怀,表达自己推行仁政、惠及百姓的抱负。“协律”即协律郎,是唐代太常寺(掌管礼乐祭祀的机构)的官职,品级较低,主要负责校正乐律,萧、殷二位当是白居易在杭州期间交往的文人友人,因处境贫困而得到白居易的关怀。

作者简介

白居易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河南郑州新郑人,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祖籍山西、陕西、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葬于洛阳。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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