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名家点评

出自《蝴蝶》,作者胡适

鉴赏全文

当代作家李朝全《诗歌百年经典·1917—2015》:“这是一首堪称中国最早的白话诗。白话诗而采用了旧体五言律诗的体例,基本上遵照了平仄押韵的规则,或许可谓是以旧瓶装新酒。它昭示了新诗的一个发展方向。这首诗描写了两只蝴蝶相依相伴的情景,生动形象如同画面。” [5]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黎风《新文学开拓者的诗歌艺术》:“从诗的美学观点来看,《蝴蝶》一诗的艺术美有下列几点:第一,语言自然,朴素,口语化。第二,古人抒写友情的诗,多以杨柳来比拟,描写爱情的诗多用蝴蝶、鸳鸯等形象来象征。但胡适此诗,抒写友情既不用“杨柳依依”,而又把通常用于象征爱情的“蝴蝶”用来象征友情。这两点都是别开生面,匠心独运,因而他所创造的诗的形象与意境,就不仅生动逼真,而且新颖独到,脱却陈腐的老框子。第三,这首诗虽是五言,尚留有五言古诗的残迹,但它不讲平仄,不讲死板的押韵,而做到了音节和谐,韵律自然,念起来上口,读起来动听。第四,这首诗写友情,却一字不露,具有诗的含蓄美,耐人咀嚼,寻味。由于上述优点,胡适的这首诗就首先证明了用白话写诗也可以写出好诗来,这对于破除对文言旧体的迷信、对白新诗的抗拒自然要起积极的战斗作用。” [6]
安徽大学教授方铭《中国现代文学经典评析·现代诗歌》:“这首诗好在哪里呢?第一它是真情实感的抒发。胡适当时酝酿文学革命,首先痛感旧体诗无病呻吟,形式又束缚了思想感情的自由表达。除了理论提倡外,胡适决心尝试率先从事白话新诗的创作。《蝴蝶》是因景起兴、有感而发,所以它有活泼的生命诗的最可贵的本真的诗质。第二,这首诗尽管留有旧诗的痕迹,但总体上已实现了他的不用典,用平仄、不用对仗的“诗须废律”“做诗如作文”的主张,读来明白如话,新鲜活泼。所以在诗的语言和形式上,有重大的革命意义。”

作者简介

胡适

胡適(1891~1962)中国学者,诗人。五四文学革命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初名穈,学名洪骍,字適之。安徽绩溪人,1891年12月17日生于上海,1962年2月24日卒于台北。幼年在家乡私塾读书。思想上深受程朱理学影响。1904年春到上海进入新式学堂。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赴美国,先后就读于康奈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1914年就学于哲学家J.杜威,深受其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1917年1月,他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在《新青年》杂志发表,提出文学改良八事,强调以白话代替文言作正式的文学语言,为以新文学取代旧文学打开了缺口,被诩为文学革命「首举义旗的先锋」,一时享誉全国。1917年夏回国,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传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李大钊等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他陆续发表一些文章,从创作理论的角度阐述新旧文学的区别,提倡新文学创作,翻译法国A.都德、G.de莫泊桑、挪威H.J.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从事白话文学的创作。他于1917年发表的白话诗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批新诗。胡適信奉实用主义哲学。五四运动后,同李大钊、陈独秀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分道扬镳,由「问题与主义之争」开其端,倡导改良,从此改变了他原想20年不谈政治的态度。他于20年代办《努力周报》,30年代办《独立评论》,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都属政治性刊物。1938~1942年出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学校长。1949年去美国。1958年返台湾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胡適一生的学术活动主要在史学、文学和哲学几个方面,著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4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治学方法。晚年潜心于《水经注》的考证,但未及写出定稿。

古诗 3名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