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晏相公答张提刑名诗三首·讲德古诗注解

出自《和晏相公答张提刑名诗三首·讲德》,作者韩维

鉴赏全文

  • 上德: 至高无上的品德,指君主的德行。
  • 中阶: 朝廷中的台阶,借指朝廷中枢或辅臣之位。
  • 翊亮司: “翊”为辅佐,“亮”为诚信明达,“司”为职掌。指辅佐君王、明达政事的官署或官员。
  • 夔龙: 传说中舜帝的两位贤臣,夔为乐官,龙为谏官,后借指贤臣。
  • 曜勋业: 使功勋业绩闪耀生辉。
  • 鸾凤: 鸾鸟和凤凰,常比喻贤士或高贵的人物。
  • 肃威仪: 庄重严肃的仪容风范。
  • 复古高文: 恢复古代礼乐文化的高雅文章或文治。
  • 惠化绥: “惠化”指仁政教化,“绥”为安抚、安定。意为用仁政使百姓安定。
  • 侯瑞: 诸侯的瑞应之物,或指封侯的祥瑞征兆。
  • 太平基: 太平盛世的根基、基础。

作者简介

韩维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古诗 822名句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