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公择赴历下道中杂咏十二首其二将至桃园创作背景

出自《和李公择赴历下道中杂咏十二首其二将至桃园》,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此诗为苏辙《和李公择赴历下道中杂咏十二首》中的第二首。李公择(李常)奉命赴任历下(今山东济南一带),苏辙作此组诗以和其途中咏怀之作。当时苏辙因受苏轼“乌台诗案”牵连,仕途坎坷,屡遭贬谪,心中常怀漂泊之感与归隐之思。此诗借行舟渡河之景,抒发对人生风浪的感慨及对平静隐居生活的向往。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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