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郑佥判·一古诗注解

出自《次韵郑佥判·一》,作者方岳

鉴赏全文

  • 次韵:按照原诗的韵和用韵次序来和诗。
  • 郑佥判:诗人的朋友,姓郑,官职为佥判。
  • 山北山南:泛指山中的各个地方。
  • 移将:移栽。
  • 工部屋:指杜甫的草堂。杜甫曾官检校工部员外郎,故称杜工部,其居住的草堂常被后人称为“工部屋”。
  • 相公潭:地名,具体不详,可能指当地一处水潭,诗人因嫌其喧闹或俗气而不喜。
  • 花坞:四周高起、中间低凹的花圃或花丛深处。
  • 饭牛:喂牛。
  • 草庵:简陋的茅草屋。
  • 白醭:物体受潮后表面长出的白色霉菌。
  • 除酒百无堪:除了酒以外,没有什么能让人承受(或消遣)的了。

作者简介

方岳

方岳(1199~1262),南宋诗人、词人。字巨山,号秋崖。祁门(今属安徽)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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