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晏相公答张提刑名诗三首·陈情讲解

出自《和晏相公答张提刑名诗三首·陈情》,作者韩维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韩维对晏殊和诗(《答张提刑名诗三首》)的再和之作。全诗围绕“陈情”二字展开,核心是向晏相公与张提刑表达自己的仰慕与谦逊。首句以庄子(蒙庄)与陶渊明(彭泽)起兴,这是中国古代文人最常用的两种精神偶像:庄子代表出世通达,陶渊明代表归隐高洁。诗人以此自喻,暗示自己虽向往这种境界,但才德有限。后四句则转入现实:他荣幸地参与晏相公的雅集(燕台集),恭敬地陪侍在具有汉相威仪的晏公身边。最后以音乐收尾,赞美晏、张的诗作如阳春白雪般高雅,而自己以琴声相和,清越悠扬。整首诗体现了宋代士大夫之间酬唱应答的礼节:既要赞美对方,又要保持自身的谦逊,同时还要在诗中展现自己的学识与风雅。通过典故的运用和对偶的修辞,韩维成功地将个人情感融入到了对先贤的追慕和对时贤的敬仰之中。

作者简介

韩维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古诗 822名句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