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公择赴历下道中杂咏十二首其八梁山泊见创作背景

出自《和李公择赴历下道中杂咏十二首其八梁山泊见》,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此诗为苏辙《和李公择赴历下道中杂咏十二首》中的第八首。李公择(李常)是苏辙的好友,时任齐州(今山东济南)知州。苏辙在宋神宗元丰年间因“乌台诗案”被贬,后辗转各地。这首诗作于苏辙陪同或送别李公择赴任历下(今济南)途中,行经梁山泊时,看到满湖荷花,触景生情,联想到自己曾寓居的江南水乡吴兴,油然而生思乡怀旧之情。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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