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乐九章·歌公卿第八创作背景

出自《中和乐九章·歌公卿第八》,作者卢照邻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初唐四杰之一卢照邻所作的《中和乐九章》中的第八首。唐太宗贞观初年,为了完善礼乐制度,太常寺建议制定新的雅乐,取名为“中和乐”,旨在通过音乐和诗歌来歌颂太平盛世,规范社会秩序,弘扬儒家伦理道德。卢照邻作为宫廷文人,奉命参与创作这组诗,用以歌颂当时朝廷大臣的忠诚、贤能以及君臣和谐的政治局面。此诗专门用来赞美公卿大臣们各司其职、辅佐君王治理国家的功德。

作者简介

卢照邻

卢照邻,初唐诗人。字升之,自号幽忧子,汉族,幽州范阳(治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其生卒年史无明载,卢照邻望族出身,曾为王府典签,又出任益州新都(今四川成都附近)尉,在文学上,他与王勃、杨炯、骆宾王以文词齐名,世称“王杨卢骆”,号为“初唐四杰”。有7卷本的《卢升之集》、明张燮辑注的《幽忧子集》存世。卢照邻尤工诗歌骈文,以歌行体为佳,不少佳句传颂不绝,如“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等,更被后人誉为经典。

古诗 175名句 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