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七夜与诸弟小酌尝榧实误食乌喙乌喙堇创作背景

出自《二月十七夜与诸弟小酌尝榧实误食乌喙乌喙堇》,作者周必大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周必大所作。题目《二月十七夜与诸弟小酌尝榧实误食乌喙乌喙堇》详细记录了事件发生的时间、人物及经过。在一个二月的夜晚,诗人与他的兄弟们聚会饮酒,品尝美味的榧子。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由于堇菜(可能指某种野菜或特定品种)与榧子在外观上可能存在相似之处,或者诗人一时疏忽,误将有毒的堇菜(乌喙堇)当作榧子吃下。这是一次充满惊险却又带有生活趣味的意外经历。周必大以幽默自嘲的口吻写下此诗,记录这次“虚惊一场”的经历,同时也反映了宋代文人雅士的生活情趣和对生死的豁达态度。

作者简介

周必大

周必大(1126年8月15日—1204年10月25日),字子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郑州),至祖父周诜时居吉州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周家村)。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庐陵四忠”之一。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举博学宏词科。曾多次在地方任职,官至吏部尚书、枢密使、左丞相,封许国公。庆元元年,以观文殿大学士、益国公致仕。嘉泰四年(1204年),卒于庐陵,赠太师。开禧三年(1207年),赐谥文忠,宁宗亲书“忠文耆德之碑”。周必大工文词,为南宋文坛盟主。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著有《省斋文稿》、《平园集》等80余种,共200卷。

古诗 860名句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