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零讲解

出自《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零》,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苏辙《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中的最后一首(或第十首),写的是诗人在山间庵房中独自过夜的情景。全诗四句,从室外写到室内。第一句写屋外夜雨绵绵,第二句说长夜寂静无客来访。后两句写室内:铜炉里的香已经燃尽,香灰变冷,只剩一点点将要熄灭的烟气;床头用葛布罩着的小油灯,也只发出微弱的光。整首诗没有直接说“孤独”或“愁苦”,但通过“独宿”、“无人”、“灰冷”、“香灭”、“灯微”这些细节,让读者强烈地感受到诗人内心的孤寂与清冷。苏辙此时因政治原因被贬谪到偏远之地,生活清苦,心情压抑。他与朋友毛维瞻以诗唱和,既是文学上的交流,也是精神上的相互慰藉。学习这首诗,可以重点体会古诗中“以景写情”的手法——诗人不直接抒情,而是精心选择具有象征意味的景物(如冷灰、残香、微灯),让这些景物自然地传达出情感。同时,也可以了解“次韵”这种古代常见的诗歌创作形式,以及苏辙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歌平淡而意远的独特风格。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古诗 2081名句 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