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零创作背景

出自《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零》,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这首诗作于宋哲宗元祐年间之后,苏辙晚年贬谪期间。当时苏辙因政治党争屡遭贬谪,曾被贬为化州别驾、雷州安置,后虽遇赦,但生活困顿,心境寥落。诗中“庵中独宿”反映了他当时贬居荒野、独处山房的真实生活状态。此诗为《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中的第十首(编号零,可能为组诗之末或补遗)。毛君即毛维瞻,是苏辙在筠州(今江西高安)时期的好友,二人常以诗歌唱和慰藉彼此。这组诗正是苏辙回应毛维瞻描写山房生活诗作的和诗,通过细致刻画雨夜独宿的孤寂场景,流露出诗人政治失意后的淡泊与清冷心绪。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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