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赵保之清明即事五绝·零创作背景

出自《次赵保之清明即事五绝·零》,作者洪咨夔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洪咨夔《次赵保之清明即事五绝》组诗中的一首(即第五首,题中“零”为第五首的序号)。诗人生活在南宋中后期,此时国势日衰,朝政腐败,党争不断。洪咨夔为人正直,曾上书针砭时弊,屡遭贬谪或不被重用。诗题“次……韵”表明是依韵和赵保之的清明诗。清明节有取新火的习俗,诗人借此表达自己仕途失意、被朝廷冷落之苦,同时暗讽朝廷恩泽只达权贵,不施于己。

作者简介

洪咨夔

洪咨夔,(1176~1236),南宋诗人,汉族人。字舜俞,号平斋。於潜(今属浙江临安县)人。嘉泰二年(1202)进士。授如皋主簿,寻为饶州教授。作《大治赋》,受到楼钥赏识。著作有《春秋说》3卷、《西汉诏令揽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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