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奚君〈宅在中京南。〉古诗注解

出自《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奚君〈宅在中京南。〉》,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 奚君:指奚族的首领或贵族。奚族是古代中国北方的一个民族,曾建立政权,后被契丹征服,融入契丹社会。
  • 五亩宅:古代形容普通人家宅院的常用说法,这里指奚君在契丹治下拥有的田宅规模。
  • 一成田:“一成”是古代土地计量单位,相当于方圆十里(一说百井为一成),此处形容封地面积。
  • 故垒:旧时的营垒、城堡。这里指奚族原来居住或防御的古老城寨。
  • 遗民:指原奚族或其他被征服的部族民众,他们沦为契丹的编户。
  • 杂汉编:与汉人混杂编入户籍。契丹统治下实行多种民族管理,“汉编”指汉人户籍系统。
  • 臣仆贱:作为臣子和仆从的身份低贱。诗人认为奚族首领丧失民族尊严而不自觉。
  • 杀生权:掌握生杀予夺的权力。指奚族贵族在契丹统治下仍保留对下层部民的控制权。
  • 燕俗:燕地(今河北北部、辽宁一带)的汉人传统风俗。契丹统治区域深受中原文化影响。
  • 婚姻未许连:禁止与中原人通婚。反映契丹政权内部民族隔离政策或汉族士人对“胡汉”通婚的文化排斥。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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