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仲提刑制勘甫毕首过小楼既出新诗仍惠手知识点

出自《陈正仲提刑制勘甫毕首过小楼既出新诗仍惠手》,作者周必大

鉴赏全文

一、作者周必大简介: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字子充,号平园,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绍兴二十一年进士,官至右丞相,封益国公。谥号"文忠"。其文词温厚,诗词清丽,有《玉堂类稿》《省斋文稿》等传世。

二、诗歌体裁:七言律诗。本诗符合七律格律要求,对仗工整,颔联和颈联均需对仗,本诗颔联"梦断"对"身居","尧阶"对"陶隐","方寸地"对"上层楼";颈联"山园"对"江势","遥对"对"中分","青原寺"对"白鹭洲",对仗工稳。

三、典故运用:本诗运用了多个典故,"尧阶"典出《尚书》,指尧帝宫殿;"陶隐"典出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指其隐居生活;"雕鹗"为古代常用比喻,见《后汉书》"雕鹗之志"。

四、地理知识:青原山位于江西吉安市,有青原寺,是禅宗青原系的祖庭;白鹭洲位于吉安市赣江中,南宋时曾在此建白鹭洲书院,是江西著名学府。

五、宋代提刑制度: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是宋代路一级的司法监察官员,负责审理案件、监督地方司法,是宋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简介

周必大

周必大(1126年8月15日—1204年10月25日),字子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郑州),至祖父周诜时居吉州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周家村)。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庐陵四忠”之一。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进士及第。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举博学宏词科。曾多次在地方任职,官至吏部尚书、枢密使、左丞相,封许国公。庆元元年,以观文殿大学士、益国公致仕。嘉泰四年(1204年),卒于庐陵,赠太师。开禧三年(1207年),赐谥文忠,宁宗亲书“忠文耆德之碑”。周必大工文词,为南宋文坛盟主。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著有《省斋文稿》、《平园集》等80余种,共200卷。

古诗 860名句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