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王适元日并示曹焕二首·零讲解

出自《次韵王适元日并示曹焕二首·零》,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苏辙元日写给友人王适和曹焕的酬答之作。全诗按情感脉络可分为三层:首联写自己被贬三年未归,闻爆竹而心惊,抒发了流放生涯的苦闷与时光流逝的感慨。颔联写元日祈年、寄梅赠友,是对节日习俗和友情的自然流露。颈联以幽默笔调自嘲生活简陋——牛狸比羊酪、崖蜜代官酒,表现出安贫乐道、不慕荣利的品格。尾联则真挚感谢友人不因自己贫病而疏远,因而开怀一笑,是全诗情感的升华。

讲解时需注意:诗中的“牛狸”“崖蜜”均为南方物产,诗人借此既写实又喻志,暗示自己虽身处南荒、物资匮乏,但心灵自由、精神富足。此外,“复惊爆竹起春雷”一句将小小的爆竹声比拟为惊雷,既渲染节日气氛,又反衬内心沉痛,值得细细品味。整首诗看似平淡,实则情感深蕴,既有对个人遭遇的叹息,也有对友情的珍视和对生活的乐观,是一首典型的宋人节日感怀佳作。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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