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毛君经旬不用鞭扑古诗注解

出自《次韵毛君经旬不用鞭扑》,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 次韵:指按照原诗的韵脚和用韵次序进行唱和。
  • 毛君:指苏辙的朋友或同僚毛氏,具体人物不详。
  • 经旬:经过一旬(十天)。诗中“不须旬”指不需要等到固定的休假日子,意为公务清闲。
  • 官曹:官府、官署。
  • 棠阴:用召公甘棠听讼的典故。《诗经·召南·甘棠》记载召公曾在甘棠树下处理政事,后“棠阴”指惠政或政绩清明。
  • 讼去:诉讼案件减少、消失。
  • 牛刀时一割:化用《论语·阳货》中“割鸡焉用牛刀”,反用其意,表示不吝惜大材小用,偶尔施展才能。
  • 鼷鼠:一种小型鼠类,比喻微小的事物。
  • 发千钧:发动千钧之力。千钧为古代重量单位(一钧三十斤),比喻极大的力量。整句意为对付小事却用了大力气,反衬施政的谨慎有力。
  • :考核,指古代对官员的政绩考核。
  • 江西第一人:当时毛君在江西一带为官,赞其政绩当属首位。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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