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帝令二千石修职诏古诗注解

出自《景帝令二千石修职诏》,作者刘启

鉴赏全文

  • 雕文刻镂:在器物上雕刻花纹图案。
  • 锦绣纂组:指精美华丽的丝织品和彩带。纂组,编织的彩色丝带。
  • 女红:指妇女的纺织、刺绣等手工劳作。红,同“工”。
  • 朕:皇帝自称。
  • 后:皇后。
  • 粢盛:盛在祭器内以供祭祀的谷物。
  • 不受献:不接受地方或臣民的进贡。
  • 太官:掌管宫廷膳食的官员,此处指宫廷饮食费用。
  • 省繇赋:减轻徭役和赋税。繇,同“徭”。
  • 畜积:积蓄。畜,同“蓄”。
  • 攘:侵夺。
  • 暴:欺凌。
  • 老耆:老年人。古称六十岁为耆。
  • 遂长:成长。
  • 不登:歉收。
  • 咎:过错。
  • 渔夺:侵夺,掠夺。
  • 侵牟:侵害,掠夺。牟,取。
  • 县丞:县令的佐官,掌管文书、仓狱等。
  • 奸法:歪曲法律,知法犯法。
  • 与盗盗:帮助盗贼行盗。
  • 二千石:汉代郡守(太守)俸禄为二千石,故以此代指郡守及同级别官员。
  • 耗乱:昏乱不明。耗,同“眊”,昏乱。
  • 丞相以闻:由丞相上报(皇帝)。

作者简介

刘启

汉景帝刘启(公元前188年—公元前141年),是汉文帝刘恒的长子,母亲是汉文帝皇后窦氏(即窦太后),出生于代地中都(今山西平遥县西南)。西汉第六位皇帝,在位16年,谥号孝景皇帝,无庙号。终年48岁。刘启在位期间,削诸侯封地,平定七国之乱,巩固中央集权,勤俭治国,发展生产,他统治时期与其父汉文帝统治时期合称为文景之治。

古诗 1名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