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蜜酒送柳真公古诗赏析

出自《以蜜酒送柳真公》,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这是一首充满生活情趣与文人雅致的小诗。前两句“床头酿酒一年余,气味全非卓氏垆”,以家常口吻道出此酒的与众不同。“床头”二字点明酿酒的随意与亲力亲为,“一年余”说明酝酿时间之久,暗含期待。“全非卓氏垆”则巧妙用典,将自家私酿与市井俗酒划清界限,强调其独特的风味与超脱尘俗的品格。

后两句“送与幽人试尝看,不应知是百花须”,笔锋转向赠酒对象与酒的奥秘。“幽人”与“卓氏垆”形成雅俗对比,表明此酒正配幽人。“试尝看”语气亲切,带有分享的喜悦与一丝考校的意味。结句“不应知是百花须”是全诗点睛之笔,诗人不直接夸耀酒好,而是设下一个小小的谜题:您或许尝不出这清冽甘醇源自何处吧?它实则凝聚了百花的精魂。这既道出了蜜酒的本质,又以“百花须”这一优美意象,将酒的清雅与自然之馈赠、酿造之匠心联系起来,意境顿开,余味悠长。全诗语言平实而意蕴丰富,体现了宋代文人平淡中见深致的审美追求。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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