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秦纪七绝·二知识点

出自《读秦纪七绝·二》,作者刘克庄

鉴赏全文

1. 焚书坑儒: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和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发生的两起重大事件。“焚书”即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民间私藏的《诗》《书》及百家语;“坑儒”即坑杀犯禁的方士和儒生。其目的是为了统一思想,巩固专制统治。

2. 商鞅与李斯:商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在秦孝公时期主持变法,奠定了秦国富国强兵的基础。李斯,战国末楚国人,秦始皇的丞相,协助秦始皇统一六国,并推行郡县制、统一文字度量衡,也是“焚书”政策的主要建议者。二人均为法家思想的实践者。

3. 刘克庄:南宋中后期诗人、词人、诗论家,江湖诗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作品常关注社会现实,风格豪放,多有感慨时政、抒击时弊之作。

4. 七绝:近体诗(格律诗)的一种,每首四句,每句七言,在押韵、平仄、对仗上有严格规定。

作者简介

刘克庄

刘克庄(1187~1269) 南宋诗人、词人、诗论家。字潜夫,号后村。福建莆田人。宋末文坛领袖,辛派词人的重要代表,词风豪迈慷慨。在江湖诗人中年寿最长,官位最高,成就也最大。晚年致力于辞赋创作,提出了许多革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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