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陈推官见赠讲解

出自《和陈推官见赠》,作者魏野

鉴赏全文

同学们,这首诗是宋初诗人魏野写给一位姓陈的推官(地方司法官)的酬和之作。我们分层次来理解:
第一层(首联)——外貌与身份。诗人说:你头发白了还穿着朱红色官服,这模样很适合画像;你在同僚中辅佐幕府,行止与常人不同。这里“鵷行”是个比喻,像鹓鸟飞行那样整齐,暗示陈推官很有风度和规矩。
第二层(颔联)——工作细节。“勘书”是指校勘书籍,说明陈推官有学问,并且喜欢邀请闲雅的客人一起讨论。“断案常思出罪人”是关键句,意思是审案时常常想着让犯人能够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不是一味严刑峻法,这体现了儒家的“仁恕”精神。宋代注重“慎刑”,这句正是这种思想的反映。
第三层(颈联)——政绩与名声。“棠树政声”用召公在甘棠树下审案的典故,说陈推官的德政连寺庙里的僧人都知道并传颂到远方。“苏台实录”是他参与编写的地方志或史书,新书传世,说明他还有文史之才。
第四层(尾联)——业余生活。公务之余没有别的事,只焚香礼拜北极星。这里有两个意思:一是忠于朝廷(北辰象征帝王),二是修身养性、保持内心的虔诚。这种“退公”后清静无为的生活方式,很符合宋代士大夫“吏隐”的理想。
总结:这首诗从形象、工作、政绩到精神世界,层层递进地赞美了一位年高有德、仁厚博学的官员。我们学习时要特别注意三个点:①“棠树”典故的由来;②“出罪人”背后的司法理念;③“焚香礼北辰”所体现的宋代士人信仰。同时也要了解,魏野作为隐士,却能真诚地赞美一位在职官员,说明北宋初期隐逸与仕途并不截然对立,反而互相欣赏。

作者简介

魏野

魏野(960~1019),为北宋诗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原为蜀地人,后迁居陕州(今河南陕县)。世代为农,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一生乐耕勤种,亲手植竹栽树,凿土引泉,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田园山水,诗风清淡朴实。大中祥符初(1008),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向真宗求取《魏野诗集》的下半部,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就请魏野出庄为官。魏野以“糜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为由,拒绝做官。景德三年(1006),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谪陕州任知州时,曾亲自拜访魏野,这时魏野年近五十,认为自己通晓历史,看透了世态炎凉,他赠诗劝寇准:“好去天上辞将相,归来平地做神仙。”天禧三年(1019)十二月,魏野卒,陕州令报朝廷,次年正月,皇帝下昭旌表,称他“陕州处士”,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魏野一生清贫,不沦污流,为后人尊祟,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草堂春晓”。魏野的诗效法姚合、贾岛,苦力求工。不过他的诗平朴闲远,尚无艰涩苦瘦之弊。如“采芝何处未归来﹐白云满地无人扫”(《寻隐者不遇》)及“妻喜栽花活,儿夸斗草赢”(《春日述怀》)。其诗亦颇有精警之句,如:“数声离岸橹﹐几点别州山”(《题普济院》),“洗砚鱼吞墨﹐烹茶鹤避烟”(《书友人屋壁》)及“烧叶炉中无宿火﹐读书窗下有残灯”(《晨兴》)等。故宋僧文莹《玉壶野史》说,魏野“诗固无飘逸俊迈之气,但平朴而常不事虚语”,评价颇为中肯。他的诗中也偶有苍凉壮阔之句,在宋初是不可多得的。如《登原州城呈张贵从事》:“日暮北来唯有雁,地寒西去更无州。数声塞角高还咽,一派泾河冻不流。”魏野与林逋同为宋初高士﹐虽其身后诗名不如林逋,但当日声望实在林逋之上。据《宋史‧魏野传》载,他的《草堂集》上帙,在大中祥符初年已传到契丹。《宋史‧艺文志》著录其《草堂集》2卷,《钜鹿东观集》10卷。前者有《两宋名贤小集》本;后者为其子魏闲所编,有《峭帆楼丛书》本,另《补遗》1卷﹐《附录》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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