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草堂 其四创作背景

出自《清溪草堂 其四》,作者何景明

鉴赏全文

何景明是明代“前七子”的重要成员,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他一生仕途波折,曾因宦官刘瑾专权而辞官归乡,后又复出。《清溪草堂》是一组诗(共四首),此为其四。当时何景明可能正经历官场失意或对时政不满,向往隐逸生活。诗中提到的“清溪草堂”应是其友人或某隐士的居所,位于太湖之滨,风景优美。诗人借题咏友人草堂,抒发自己厌倦尘嚣、渴望归隐,又因身不由己无法彻底避世的复杂心境,同时表达对隐逸高士(如戴逵)的仰慕之情。

作者简介

何景明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古诗 124名句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