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费司法·零创作背景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方岳次韵友人费司法的作品。方岳(1199—1262),字巨山,号秋崖,南宋诗人、词人。其生活在南宋中晚期,仕途坎坷,因忤权贵屡遭贬谪,后隐居不仕,以诗酒自娱。费司法是其友人,“司法”是官职名。从诗中“空谷跫然余故人”“稼穑平生亦饱闻”等句推测,此诗当作于方岳隐居乡野期间。当时诗人远离官场,与故交往来稀少,故有“空谷跫然”之喜。诗中既表达了与友人相聚的闲适,也流露出对隐居生活(读《周易》、事稼穑)的安之若素,同时暗含对诗坛追逐句律之风的不以为然。
这首诗是方岳次韵友人费司法的作品。方岳(1199—1262),字巨山,号秋崖,南宋诗人、词人。其生活在南宋中晚期,仕途坎坷,因忤权贵屡遭贬谪,后隐居不仕,以诗酒自娱。费司法是其友人,“司法”是官职名。从诗中“空谷跫然余故人”“稼穑平生亦饱闻”等句推测,此诗当作于方岳隐居乡野期间。当时诗人远离官场,与故交往来稀少,故有“空谷跫然”之喜。诗中既表达了与友人相聚的闲适,也流露出对隐居生活(读《周易》、事稼穑)的安之若素,同时暗含对诗坛追逐句律之风的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