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讲解

出自《青玉案》,作者魏了翁

鉴赏全文

这首《青玉案》是魏了翁中年时期的代表作,以送别为切入点,却跳出了传统送别词的框架。讲解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结构层次:上片写送别之初的愁绪,以“中年怕踏”统领,用莺燕不解愁情反衬内心之苦;下片写别后三年的孤寂与接到除书后的复杂心绪,形成时间上的跨度与情感上的转折。
二、情感核心:词人将“离别之苦”与“人生易老”的双重感慨交织在一起。“中年”二字不仅是年龄的标识,更意味着对世事沧桑的深刻体认。结尾以皓月为喻,看似写相伴的愿望,实则暗含对仕途身不由己的无奈,深化了全词的悲剧意味。
三、艺术特色:语言简淡而意蕴深厚。如“三年山月移朝暮”一句,仅七个字便道尽了时间的流逝与等待的漫长;“独倚松风等闲度”则以闲适之语写孤独之情,形成张力。全词善用反衬与对比,如莺燕之热闹与春之无语的对比,除书之喜与别离之愁的对比,使情感表达更具层次感。
四、现实意义:这首词不仅展现了古代文人聚散离合的情感世界,也反映了宋代士人在仕宦生涯中普遍面临的家园与功名难以两全的矛盾,具有深刻的时代印迹与人文关怀。

作者简介

魏了翁

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泸州、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嘉熙元年(1237年)卒,年六十,赠太...

古诗 1238名句 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