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仙歌讲解

出自《洞仙歌》,作者魏了翁

鉴赏全文

这首《洞仙歌》是魏了翁在祝寿情境下创作的一首抒情词。全词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上阕,从眼前寿宴的春景写起,通过“拟斫江鱼”展现生活情趣,随即以春风为引,转入梦境,表达对远方某地或某人的牵挂,梦醒后更显思念之深。第二层是下阕前几句,点明时序已过春归,但亲人安康是最大的安慰,同时收到故人书信与华美词章,唤起对去年相聚的美好回忆。第三层是结尾两句,笔调转向高远与悠远,“白鹤朱霞”象征理想境界或难以再见之人,难以企及,只剩河畔青草如烟,寄托了深深的怅惘与绵长的思念。整首词情感真挚而复杂,既有祝寿的喜悦、亲情的温暖,又有友情的珍贵、时光流逝的感叹,以及理想难追的淡淡失落。魏了翁巧妙地将这些情感熔铸于春景、梦境、书信、芳草等意象之中,语言清丽,结构圆融,体现了宋代文人词在应酬中不失性情之真的特点。

作者简介

魏了翁

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泸州、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嘉熙元年(1237年)卒,年六十,赠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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