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文与可以六言诗相示因道济南事作十首·五创作背景

出自《答文与可以六言诗相示因道济南事作十首·五》,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苏辙与文与可(文同)交谊深厚,常以诗文唱和。文与可曾以六言诗相示,苏辙遂作《答文与可以六言诗相示因道济南事十首》回赠。这组诗共十首,本诗为第五首,作于二人相知之时。苏辙在诗中高度评价文与可的诗歌成就,将其比附于《诗经》《离骚》及庾信,既是对友人诗艺的肯定,也折射出北宋文人推崇古朴雅正、兼取骚雅与后期沉郁文风的审美倾向。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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