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文与可以六言诗相示因道济南事作十首·四古诗注解

出自《答文与可以六言诗相示因道济南事作十首·四》,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 终岁:整年,常年。
  • 鞭扑:古代用作刑具的鞭子和棍棒,此处借指处理政务时的刑罚或繁琐的公务。
  • :辜负,对不起。
  • 诗书:本指《诗经》和《尚书》,后泛指儒家经典及学问修养。
  • 旧学:昔日的学问,以前所研习的学业。
  • 故人:老朋友,此处指题中提及的文与可(文同)。
  • 起予:启发我。“予”指我,典出《论语·八佾》:“起予者商也。”意为得到启发。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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