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告家居次韵贡父见寄创作背景

出自《得告家居次韵贡父见寄》,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此诗作于北宋哲宗时期,具体时间约为元祐年间(1086-1094)。苏辙因故告假家居,得闲修养。友人刘贡父(刘攽)寄来诗作,苏辙便依照原诗的韵脚次韵酬答。当时苏辙在朝为官,虽暂得家居,仍关注朝中动态。诗中提及“十八、二十二两日除目猥多”,说明当时朝廷人事调动频繁,刘贡父在其中参与文书起草工作,劳累且显才。诗人在闲居状态下,既表达了对皇恩的感念,也通过酬和之语,对友人的才华表示赞赏,并寄托了雨后晴时再与友人相聚的期待。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古诗 2081名句 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