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四夜月分韵明字知识点

出自《七月十四夜月分韵明字》,作者朱翌

鉴赏全文

  • 分韵诗:古代文人雅集时,先选定若干字为韵,各人分拈,依所拈韵字作诗的一种创作形式。本诗分得“明”字,全诗押“明”字所在韵部(平水韵下平八庚),韵脚为“声、倾、城、晴、明、清、营、缨、鸣、情”。
  • “白毫”意象:佛家言如来眉间有白毫相光,光芒万丈。诗中借用此佛典意象形容月光之盛,既增添了圣洁空灵之感,也暗示了月光普照的慈悲与光明。
  • “不平则鸣”典故:语出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诗中的“不平鸣”即化用此典,将自然景象与个人心志相联系,表达对现实境遇的感慨与抒发。
  • 太清:道教术语,指至高无上的清净境界,也泛指天空。《抱朴子》《庄子》中多见,诗中“挟我入太清”寄托了诗人超脱尘俗、向往逍遥的心愿。
  • 反衬手法:诗中“飞萤”与“白毫”形成明暗对比,“营营”徒劳反衬月光之静穆永恒,尾联“不如使云遮”以退为进,深化了情感的起伏与转折。

作者简介

朱翌

朱翌(1097—1167)字新仲,号潜山居士、省事老人。舒州(今安徽潜山)人,卜居四明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八年(1138),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祠部员外郎、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十一年,为中书舍人。秦桧恶他不附己,谪居韶州十九年。桧死,充秘阁修撰,出知宣州、平江府。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一。名山胜景,游览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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