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讲解

出自《青玉案》,作者廖行之

鉴赏全文

这首《青玉案》是典型的南宋文人羁旅与言志之作。全词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写离别之痛,通过对“片帆”“江湖”“南浦”等意象的组合,勾勒出一个孤身远行的游子形象,特别是“别后凭谁诉”一句,将知音难觅的孤独感表达得淋漓尽致。第二层写壮志之坚,词人并未沉溺于感伤,而是迅速转入“长歌击剑”的豪放自白,用“未应暮”否定了一切颓唐的可能,显示出强烈的生命意志。

在艺术手法上,此词善用典故而不显堆砌,如“东坡诗语”轻轻带出对先贤的敬仰,“草凌云赋”则巧妙地将个人抱负升华为文化传承。情感上起伏跌宕,从“断魂”的极度低徊到“长歌”的高亢激昂,最后归于“草赋”的沉静自信,形成了完整的情绪弧光。廖行之此词在继承苏轼、辛弃疾豪放词风的同时,又融入了个人细腻的情感体验,体现了南宋士子在时代困境中努力寻求精神出路的典型心态。

作者简介

廖行之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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