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知识点

出自《青玉案》,作者廖行之

鉴赏全文

1. 词牌《青玉案》:此词牌名取自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又名“横塘路”“西湖路”,双调六十七字,前后段各六句五仄韵,以贺铸“凌波不过横塘路”为正体,适合表达婉转含蓄或深沉豪迈的情感。 2. 南浦意象:在中国古典诗词中,“南浦”自《楚辞·九歌》“送美人兮南浦”起,便成为固定的送别意象,泛指水边送别之地,象征着离愁别绪。 3. 长歌击剑:这一形象常用来形容文人墨客以武人之姿抒发胸怀,体现了宋代文人“文武兼备”的理想人格,如陆游“醉看风落帽,舞爱月留人”亦有相似豪情。 4. 凌云赋典故:出自《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相如作《大人赋》,汉武帝读后大悦,“飘飘有凌云之气”。后以“凌云”借指高超的文才或远大的志向,此处表达了词人对功业与文名的双重期许。

作者简介

廖行之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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