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韵自述二首 其一知识点

出自《再用韵自述二首 其一》,作者李东阳

鉴赏全文

茶陵诗派:明朝前期(成化至弘治年间)的一个诗歌流派,因领袖李东阳为湖南茶陵人而得名。茶陵诗派主张宗法杜甫,强调诗歌的格律声调,重视法度,旨在纠正当时台阁体(以杨士奇等为代表,歌功颂德、空廓浮泛的诗风)的流弊,对后来前后七子的复古运动起到了先导作用。

词林:翰林院的别称。翰林院是唐代开始设立的官署名,最初是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自唐玄宗后,翰林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其中任职者称为翰林学士。到了明代,翰林院成为朝廷的储才之地,负责修史、著作、图书等事务,内阁大臣也多出自翰林。李东阳曾任职于此,故诗中以此自指。

地仙:道教术语,指生活在人间的仙人。相较于“天仙”(升入天界的仙人),“地仙”虽未升天,但通过修炼获得了长生久视、逍遥自在的能力。在古诗文中,常用来比喻生活闲散安逸、不受世俗羁绊的人,或指官场中虽身在红尘却能保持心境超脱的文人。

作者简介

李东阳

李东阳(1447年-1516年),字宾之,号西涯,谥文正,明朝中叶重臣,文学家,书法家,茶陵诗派的核心人物。湖广长沙府茶陵州(今湖南茶陵)人,寄籍京师(今北京市)。天顺八年进士,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充东宫讲官,弘治八年以礼部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直内阁,预机务。立朝五十年,柄国十八载,清节不渝。文章典雅流丽,工篆隶书。有《怀麓堂集》、《怀麓堂诗话》、《燕对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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