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调歌头知识点

出自《水调歌头》,作者魏了翁

鉴赏全文

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文学家、教育家。他反对佛老学说,推崇朱熹理学,但又有自己的独立见解,是南宋后期确立理学正统地位的重要人物。他官至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但在政治上屡遭贬斥。他最大的成就在教育方面,曾在四川蒲江创办鹤山书院,讲学授徒,培养了大量人才,对蜀学的复兴和发展贡献巨大。他的诗文以理学家特有的思辨性和深刻性见长,常将哲理与情感融为一体,风格雅正淳厚。本词中“人物价自定”、“欲识化工定处,须向报秋时节”等句,都带有浓厚的理学思辨色彩,体现了他对事物体认和人格修养的深刻见解。

作者简介

魏了翁

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泸州、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嘉熙元年(1237年)卒,年六十,赠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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