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知识点

出自《青玉案》,作者王质

鉴赏全文

《青玉案》:词牌名。取于东汉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此调又名《横塘路》《西湖路》等。双调,六十七字,上下阕各五仄韵,亦有第五句不用韵者。这首词押的是去声七遇韵(路、去、句、度、暮、住、缕、付、雨、处)。

王质(1135年—1189年):字景文,号雪山,兴国军(今湖北阳新)人,南宋高宗、孝宗时期著名文学家、诗人。博通经史,才气纵横,曾入张浚、虞允文幕府。其诗风清隽潇洒,近于苏轼、陆游,内容多写江湖山林之趣,亦不乏忧国忧民之作。著有《雪山集》等。

隐逸文化:宋代文人普遍崇尚隐逸,但不同于魏晋时期的避世,宋人的隐逸更多是一种“心隐”,即身在朝市或乡野,但内心追求一种淡泊、闲适、与自然合二为一的精神境界。这首词中的“一寸江湖可付”“荒了垂纶处”正是这种追求“心隐”而忘形于自然的体现。

作者简介

王质

王质,字华卿,太原祁人。五代祖通,字仲淹,隋末大儒,号文中子。通生福祚,终上蔡主簿。福祚生勉,登进士第,制策登科,位终宝鼎令。勉生怡,终渝州司户。怡生潜,扬州天长丞。质则潜之第五子。少负志操,以家世官卑,思立名于世,以大其门。寓居寿春,躬耕以养母,专以讲学为事,门人受业者大集其门。年甫强仕,不求闻达,亲友规之曰:“以华卿之才,取名位如俯拾地芥耳,安自苦于亹茸者乎?扬名显亲,非耕稼可致也。”质乃白于母,请赴乡举。  元和六年,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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