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古诗注解

出自《青玉案》,作者王质

鉴赏全文

  • 浮萍:水生植物,叶子漂浮在水面,故古诗文中常用来形容飘泊无定的身世或聚散无常。
  • 溪阴:溪流的南岸。山的北面或水的南面为阴。
  • 碧鲜:形容水色清澈,景物鲜明。
  • 凫雏:幼小的野鸭。
  • 苹:此处指浮萍,一种水生植物。
  • 红衣褪残缕:形容野鸭沐浴后,身上羽毛滴水,像洗去了红色的残丝。一说指荷花凋谢,但此处上下文写野鸭,以前解为佳。
  • 渚:水中的小块陆地。
  • 垂纶:垂钓。纶,钓鱼用的丝线。常指隐居生活。

作者简介

王质

王质,字华卿,太原祁人。五代祖通,字仲淹,隋末大儒,号文中子。通生福祚,终上蔡主簿。福祚生勉,登进士第,制策登科,位终宝鼎令。勉生怡,终渝州司户。怡生潜,扬州天长丞。质则潜之第五子。少负志操,以家世官卑,思立名于世,以大其门。寓居寿春,躬耕以养母,专以讲学为事,门人受业者大集其门。年甫强仕,不求闻达,亲友规之曰:“以华卿之才,取名位如俯拾地芥耳,安自苦于亹茸者乎?扬名显亲,非耕稼可致也。”质乃白于母,请赴乡举。  元和六年,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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