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知识点

出自《青玉案》,作者蔡伸

鉴赏全文

1. 词牌《青玉案》:词牌名,取于东汉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此调一般以抒写感怀、相思之情为主,声情凄婉。整首词双调六十七字,前后段各六句,五仄韵。

2. 意象运用:词中运用了多个传统诗词中经典的意象。“柳”谐音“留”,有惜别怀远之意;“征帆”象征远行与离别;“桃花”既可喻人(人面桃花),也常用来感叹物是人非,其飘落(红雨)则象征着美好事物的凋零与春天的逝去。

3. 化用典故与诗句:“锦中句”化用前秦窦滔妻苏蕙织锦为回文璇玑图的典故,意指寄托深情之书信。“乱落如红雨”则直接化用唐代李贺《将进酒》中“桃花乱落如红雨”的诗句,形象生动,增强了词句的表现力。

4. 结构特点:上片由眼前景入回忆,再由回忆折回现实,时空转换自然;下片则立足于当下,层层深入地抒发情感,最后以景作结,余韵悠长,体现了宋词含蓄蕴藉的特点。

作者简介

蔡伸

蔡伸(1088—1156)字伸道,号友古居士,莆田(今属福建)人,蔡襄孙。政和五年(1115)进士。宣和年间,出知潍州北海县、通判徐州。赵构以康王开大元帅幕府,伸间道谒军门,留置幕府。南渡后,通判真州,除知滁州。秦桧当国,以赵鼎党被罢,主管台州崇道观。绍兴九年(1139),起知徐州,改知德安府。后为浙东安抚司参谋官,提举崇道观。绍兴二十六年卒,年六十九。《宋史翼》有传。伸少有文名,擅书法,得祖襄笔意。工词,与向子諲同官彭城漕属,屡有酬赠。有《友古居士词》一卷。 存词175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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