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九夜二更杭火焚花巷寿安坊至四月一创作背景
鉴赏全文
根据诗序和诗中内容可知,这首诗创作于南宋末年,记载了临安(杭州)城内花巷(寿安坊)两次遭遇火灾的事件。第一次火灾发生在戊戌年(根据上下文推算,可能是指宋理宗嘉熙二年,即1238年,或宋度宗咸淳四年,即1268年,距诗人生活的宋末元初较近)的冬天。第二次则发生在庚子年春末的“三月二十九夜二更”,即诗题中所指的那次火灾,这次大火将花巷寿安坊一带焚烧殆尽。诗人方回亲历或听闻此事,有感而发,借火灾之事,批评了当时社会崇尚奢靡、追逐虚假(特别是假花买卖)的商业风气,并将商人的牟利行为与天灾(火灾)联系起来,认为这是“得罪于神明”的报应。同时,诗末也映射了在帝王统治下,民间虽遭灾祸,但仍要称颂“太平”的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