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创作背景

出自《青玉案》,作者晁补之

鉴赏全文

这首《青玉案》又名《伤娉娉》,是晁补之为悼念一位早夭的少女而作 [citation:1][citation:2]。据记载,此词创作于北宋熙宁年间 [citation:2]。词中"只合人间十三岁"点明了这位女子年仅十三岁便香消玉殒。此句化用了白居易《简简吟》中"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及"恐是天仙谪人世,只合人间十三岁"的诗意,以表达对这位如"彩云""琉璃"般美好却脆弱生命的惋惜之情 [citation:7]。晁补之作为"苏门四学士"之一,其词风虽受苏轼影响,但这首作品却以婉约细腻的笔触,抒发了个体生命消逝的深切哀痛 [citation:1][citation:2]。

作者简介

晁补之

晁补之(1053—1110年),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字无咎,号归来子,汉族,济州巨野(今属山东巨野县)人,为“苏门四学士”(另有北宋诗人黄庭坚、秦观、张耒)之一。

古诗 885名句 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