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毛君州宅八咏其三方沼亭创作背景

出自《和毛君州宅八咏其三方沼亭》,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此诗为苏辙《和毛君州宅八咏》组诗中的第三首,作于其贬谪期间。毛君(或为毛维瞻)时任州官,邀苏辙题咏宅园景致。诗中通过描绘方沼亭的秋景,隐晦表达对仕途坎坷的感慨与对故土的思念。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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