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讲律李司理宪见赠知识点

出自《次韵讲律李司理宪见赠》,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1. 次韵:也称为“步韵”,是旧体诗词的一种和诗方式,要求和诗使用原诗作者所用的韵脚,且韵脚出现的先后次序必须相同。这首诗就是苏辙按照李司理原诗的韵脚所写的和诗。

2. 羔雁:古代用于征聘的礼物,后泛指一般的见面礼或邀请的信物。在诗中常用来象征世俗的功名利禄或礼法束缚。

3. 舞雩:出自《论语·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曾皙言志:“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听后感叹“吾与点也!” 这一典故后来成为儒家追求太平社会与个人精神和谐、超脱功利的文化象征。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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