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刘贡父省上示同会二首讲解

出自《次韵刘贡父省上示同会二首》,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苏辙和朋友刘贡父的唱和之作,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深入理解:

第一层:欢聚之乐。 诗的开头两句“掖垣不复限东西,宾客来冲雾雨泥”,写的是同僚们不分彼此,即使天气恶劣(雾雨泥)也要赶来相聚,展现了友情的真挚和聚会的吸引力。紧接着“白酒黄封开潋滟,朱樱青笼落提携”,则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宴饮的场景:打开美酒,酒光潋滟;传递樱桃,色彩鲜明。这两句不仅写出了聚会物质上的丰盛,更通过“提携”这个动作,写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互动,充满了生活情趣。

第二层:情感之叹。 “五花愧我连书判,三道高君免试题”,颈联是诗的核心情感所在。“愧”字是情感的爆发点。苏辙当时在朝为官,负责一些具体的文书判状工作,他觉得自己忙于这些繁琐的事务,才学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现。相比之下,他的朋友刘贡父凭借真才实学,甚至不需要参加常规的科举考试或选拔(“免试题”可能指刘贡父通过其他途径入仕或才学已被公认),就能获得很高的成就。这里既有对友人学识的敬佩,也包含了自己的一丝谦逊和感慨。

第三层:境界之比。 最后两句“谁遣松蒿同一谷,凌云他日恐难齐”,诗人运用了精妙的比喻来收束全诗。“松蒿”是一种低矮的草,苏辙用它来比喻自己;“凌云”则是高耸入云的大树,用来比喻刘贡父。把它们种在同一个山谷里,虽然目前共同生长,但未来的高度必定天差地别。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二人资质和未来前景的差异,将自己放得很低,将朋友捧得很高。这不仅体现了苏辙谦逊敦厚的品格,也使得整首诗的情感和主题得到了升华,由一次普通的聚会,升华为对友情的珍视和对才华的真诚赞美。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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