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府拟撰释奠十四首·十二创作背景
出自《大晟府拟撰释奠十四首·十二》,作者佚名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隋朝时期由大晟府(负责礼乐祭祀的官方机构)为祭祀“释奠”礼所拟撰的乐歌之一。释奠礼是古代祭祀先圣先师(尤其是孔子)的重要典礼,但在隋代祭祀体系中,也包含对周朝先祖后稷的配享祭祀。后稷被尊为农业之神和周族的始祖,其功德被历代帝王所推崇。此诗用于祭典上歌颂后稷的丰功伟绩,表达对先祖的崇敬与祈求护佑。隋朝统一南北后,重新修订礼乐制度,旨在通过隆重的祭祀仪式彰显皇权的正统性和对国家农业、民生的重视。
出自《大晟府拟撰释奠十四首·十二》,作者佚名
这首诗是隋朝时期由大晟府(负责礼乐祭祀的官方机构)为祭祀“释奠”礼所拟撰的乐歌之一。释奠礼是古代祭祀先圣先师(尤其是孔子)的重要典礼,但在隋代祭祀体系中,也包含对周朝先祖后稷的配享祭祀。后稷被尊为农业之神和周族的始祖,其功德被历代帝王所推崇。此诗用于祭典上歌颂后稷的丰功伟绩,表达对先祖的崇敬与祈求护佑。隋朝统一南北后,重新修订礼乐制度,旨在通过隆重的祭祀仪式彰显皇权的正统性和对国家农业、民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