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出山讲解

出自《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十出山》,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这首诗是苏辙使辽组诗中的名篇,它不仅是一首记录旅途见闻的纪行诗,更是一首饱含历史沧桑感的政治诗。诗歌的核心在于“目视”与“心凄然”的强烈对照。诗人“目视”的是燕云故地的山河易主、民族杂处的景象:昔日汉家疆土,如今已是契丹横行;被遗弃于此的汉人,虽保留着语言,却在异族的统治下过着“力耕分获”的客居生活,习俗渐变,命运飘零。这种视觉上的冲击,引发了诗人内心的“凄然”。他的悲哀不仅在于眼前百姓的困苦,更在于对这一历史悲剧根源的追溯。他将矛头直指石敬瑭的“窃位”行为,用“逾百年”的时间跨度,强调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深远影响。结尾的“自恨远祖从禄山”,以当地汉人自悔的语气,将历史长河中个人命运的无奈与历史的荒诞感表现得淋漓尽致,深化了诗歌的历史批判意味。全诗语言朴实,感情沉郁,既有对现实社会的真切描绘,也有对历史教训的深刻总结,体现了宋代诗人“以诗存史”、关注现实的创作精神。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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