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李中丞之襄州 / 送李中丞归汉阳别业创作背景

出自《送李中丞之襄州 / 送李中丞归汉阳别业》,作者刘长卿

鉴赏全文

《送李中丞之襄州》,又作《送李中丞归汉阳别业》。此诗大致作于安史之乱平息不久后(唐肃宗至德年间),是刘长卿为友人李中丞被斥退罢归的不幸遭遇所感而作。诗中借送别之际,记述了这位将军军功显赫却蒙冤罢归的凄凉境遇,反映了中唐时期部分武将的典型命运[citation:1][citation:2][citation:3]。

作者简介

刘长卿

刘长卿(约726 — 约786),字文房,汉族,宣城(今属安徽)人,唐代诗人。后迁居洛阳,河间(今属河北)为其郡望。玄宗天宝年间进士。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后为长洲县尉,因事下狱,贬南巴尉。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德宗建中年间,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

古诗 636名句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