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四篔簹谷创作背景

出自《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四篔簹谷》,作者苏辙

鉴赏全文

此诗是苏辙《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组诗中的第二十四首,创作于宋神宗熙宁年间。文同(文与可)是苏轼和苏辙的表兄兼好友,时任洋州(今陕西洋县)知州。他在任期间,于洋州城郊修建了多处园亭景观,并创作了《洋州园亭三十咏》诗。苏轼和苏辙分别作了和诗。篔簹谷是文同洋州园亭之一,以其间遍植篔簹竹(一种皮薄、节长而竿高的大竹)而得名,是文同尤为钟爱并经常绘画写生的地方。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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