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嗜酒爱风竹卜居此林泉为韵作十小诗·二创作背景

出自《以嗜酒爱风竹卜居此林泉为韵作十小诗·二》,作者方岳

鉴赏全文

方岳(1199-1262),字巨山,号秋崖,南宋后期著名诗人,安徽祁门人。绍定五年(1232年)进士,历任多个官职,后因与权贵不合而罢官归隐。此诗出自《以嗜酒爱风竹卜居此林泉为韵作十小诗》组诗第二首,是方岳晚年隐居山林时所作。

南宋末年,政治腐败,社会动荡,许多文人士大夫选择归隐田园,寄情山水。方岳罢官后,于林泉之间筑室而居,以酒为伴,以竹为友。这组诗以"嗜酒""爱风""竹""卜居""林泉"等字为韵脚,共作十首,表达诗人对隐逸生活的向往和对高洁品格的追求。

此诗通过追述周敦颐爱莲、陶渊明爱菊的历史典故,引出自己对竹子的钟爱,并以王徽之爱竹的典故自况,表明自己在隐逸生活中以竹为精神伴侣的人生态度。

作者简介

方岳

方岳(1199~1262),南宋诗人、词人。字巨山,号秋崖。祁门(今属安徽)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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