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作知识点

出自《偶作》,作者曹彦约

鉴赏全文

一、作者相关
曹彦约,南宋理学家、文学家,字简甫,号昌谷,江西都昌人。与朱熹有交往,为程朱理学传人。其诗文多阐发义理,体现理学思想。
二、体裁特征
本诗为七言古诗,共三韵六句,属于短篇古体诗。宋代古体诗突破格律限制,自由抒写,便于说理。
三、核心概念
1. 天然:指事物本然状态,未经人为干预的自然本真。
2. 渊奥:深邃奥妙,指高深的道理或境界。
3. 承认状:原指认罪文书,此处反用其意。
四、思想渊源
1. 儒家:孔子"天何言哉"、孟子"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良知良能思想。
2. 道家:老子"道法自然"、庄子"无为"思想。
3. 禅宗:慧能"顿悟"说,强调不立文字、直指本心。
五、表现手法
1. 比喻:以"父召"喻自然契机。
2. 反讽:以"承认状"自嘲,反衬悟道之难。
3. 对比:天然与思量、不觉与痴顽形成对照。
六、理学背景
南宋理学强调"格物致知",但也出现过于执着外求的流弊。曹彦约此诗纠偏,主张自然体认、当下即是。

作者简介

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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